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及园艺学院202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日期:2021年04月08日 17:32
  • 编辑:鲁月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各团支部、青年团员: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是校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团内最高荣誉。为表彰2020年度学院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院和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精神,院团委决定在2020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园艺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团员。

三、 名额分配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7个,本科生“优秀共青团干部”29名,“优秀共青团员”43名;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干部”4名,“优秀共青团员”11名。

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若干。

本科生各支部在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优秀共青团员”时,推荐均不超过2人;研究生各支部在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优秀共青团员”时,推荐数均不超过1人

四、   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五、评选程序

1.学生“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月10日17:00前,本科生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班级申请材料至生科楼四楼鲁月老师信箱,研究生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班级申请材料至芮伟康老师处,个人材料不予受理,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针对各支部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六、相关要求

1.各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2.请在规定时间内(4月10日17:00前)将“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及汇总表等所有附件以压缩包形式以“xx团支部2020年度五四表彰材料汇总”命名,其余材料以指定命名形式(附件1命名:“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XX团支部;附件2命名:“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姓名--学号;附件3命名:“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姓名--学号,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一份)本科生发送至园艺学院学生办邮箱yyxyxsb@njau.edu.cn,研究生发送至2877634354@qq.com。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2021年 4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