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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1年10月07日 15:37
  • 编辑:李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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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9〕184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 2021 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园艺学院 2021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1.10月10日前,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学生向由班主任递交申请。

2.10 月 12 日前,班级成立包括班主任、班委在内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系统评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由班主任将结果(附件2)提交学院。

3.10月12日前,班级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困难生申请”入口,提交认定申请。

3.10 月 15 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我校学生资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认定工作。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学生诚信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引导学生争优不争贫,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3.充分保护受助学生隐私,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园艺学院学生办

2021 年 10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