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园艺学院第七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7年12月01日 11:10
  • 编辑:鲁月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一、项目内容

“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按照“3+X”模式进行。其中,“3”是必选内容,即班级团支部要围绕团支部工作机制建设、支部学风建设、支部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设计相应的制度和载体,做好班级团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X”是自行设计内容,基层团支部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确定支部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方向,形成一个项目品牌。在申请立项后围绕该项目,持续开展相应的活动(工作)。

各基层团支部可以重点围绕以下类别作为项目选题方向,打造特色支部品牌:

(1)创新创业类,根据团员青年志趣和支部特点,由支部成员共同谋划,开展或承接各类集体创新创业活动;

(2)学术学习类,根据专业特色,充分调动支部成员学习的积极性,营造崇尚学习的氛围;

(3)志愿服务类,组织支部成员长期参与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项目或公益性工作;

(4)文体艺术类,围绕支部成员的爱好特长,成立文体类团队,坚持长期开展形式新颖、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文体艺术活动;

(5)其他类。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本科生一、二年级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全员参与,注重特色

要组织、动员团支部全体成员参与到支部的现状分析、项目制定、活动开展的全过程中来,要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在确定项目方向和实施的过程中,

要结合团支部自身特点和支部成员的共同志趣,打造出真正有特色的支部品牌,形成支部的“特色标签”。

(二)主题突出,切实可行

必须注意区分“项目”和“活动”的不同,项目并非零散活动的简单相加、打包拼盘。项目各组成部分应有内在的逻辑性、关联性和承接性。各支部申报的项目实施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月。各团支部申报的项目应符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建设举措应具体细致、切实可行,务必避免“目标远大、华而不实”的情况。

(三)充分利用PU平台

团组织围绕班级特色发布PU活动之后,应有文字、照片等对其进行报道。PU活动发布类型多样化、活动应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持续性,且主题活动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形成自己独立的品牌。

四、经费支持

校级百个优秀项目,奖励标准为500元/项目;

校级十个杰出项目,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目。

五、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17年12月6日前)

本科生一、二年级各班级团支部自由设计立项,填写“园艺学院‘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申报表”(见附件),完成立项申报书,于2017年12月6日(周三)午12: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yyxyxsb@njau.edu.cn

2.申报答辩(2017年12月7日)

递交申报表的各班级团支部于2017年12月7日(周四)晚18:00在生科楼B4003进行项目申报答辩。答辩通过的团支部需在PU平台上报名参与“先锋支部培育工程”项目。学院确认后将上报汇总至校团委。

3.项目实施(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

已成功在PU平台上报名“先锋支部培育工程”项目的团支部即可开始实施该项目,并在PU平台上定期发布相关动态。

4.项目考核与结项(2018年10月前)

校团委结合“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要求,组织评委会对申报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等因素进行审核,评选出校级百个优秀项目,十个杰出项目。

 

联系人:倪清松

联系电话:17721513037

QQ:478306307

附件:

1.园艺学院‘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