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园艺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宏旭达园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 日期:2018年02月28日 17:00
  • 编辑:李柯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厦门宏旭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一家集城市公共园林、住宅小区、景区、工厂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及给排水设计、施工及绿化养护管理、苗木花卉生产的综合性园林工程公司。

为了鼓励南京农业大学的学生勤奋努力学习,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培养新一代园林行业的优秀人才,厦门宏旭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着参与科教兴国的意愿,奖优扶贫,积极履行优秀企业的社会责任,于南京农业大学设立“宏旭达园林奖学金”。

为切实做好园艺学院2016-2017学年宏旭达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现将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园艺学院2014、2015级园艺、园林专业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额度

 各班各推选1人进行评选,每人每学年2000元。

三、评选条件

(1)认同厦门宏旭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文化,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

(2)思想端正,品德优良,积极上进,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5名;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成绩优良,无补考,相关专业或专业基础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

踏实;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或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注:条件中学习成绩以2016-2017学年成绩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共同作参考条件。

四、评审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在班主任组织下班级内确定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填写附件,于3月10日前交至生科楼四楼李柯老师信箱。;

2、学院评定。由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拟推荐人进行评议审核,并将评审结果向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厦门宏旭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颁奖仪式。学院邀请厦门宏旭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参加颁奖仪式,进行表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办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