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1年05月13日 17:53
  • 编辑:鲁月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心理委员在朋辈辅导、同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级心理健康环境的建设,提高心理委员的责任与服务意识,特组织开展本科生心理委员先进个人的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任职满一学期的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名额

优秀心理委员以各学院班级和学生数量为参考而设定。我院有8个名额。

三、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参加班级内外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无任何违纪记录。

2. 目前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并且工作已满一学期。

3. 按要求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相关心理知识培训,没有缺席培训的记录,认真对待心理委员相关的学习培训。

4. 作为班级心理委员,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一学年内开展过一次以上的心理班会。

5. 对心理委员这一工作具有责任心,能够主动了解关心本班同学状况,积极开展班级内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6. 2020-2021年度在校级、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获奖者,可优先推荐参评。

四、评选程序

1. 5月14日下午2点前,将附件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表送发到生科楼B4010,电子版发送至luyue@njau.edu.cn。

2. 由各学院依照心理委员评选标准,结合学院心理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5月17日前完成“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推荐及公示。

3. 学院将材料在5月18日前,纸质版交至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办公室理科楼C404,电子稿发送至zbbgs521@163.com ,5月21日前,最终名单由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并公示。

4. 学校为获奖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