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发〔2019〕184 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2022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函〔2021〕48 号)文件要求,经过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拟对36名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做出调整,公示如下:
如对以上拟调整结果有异议者,请于9月17日上午12:00前反映至园艺学院学生办李老师处(生科楼B4010,联系电话84395075)。
园艺学院学生办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