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9〕184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 2021 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园艺学院 2021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1.10月10日前,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学生向由班主任递交申请。
2.10 月 12 日前,班级成立包括班主任、班委在内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系统评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由班主任将结果(附件2)提交学院。
3.10月12日前,班级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困难生申请”入口,提交认定申请。
3.10 月 15 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我校学生资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认定工作。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学生诚信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引导学生争优不争贫,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3.充分保护受助学生隐私,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园艺学院学生办
2021 年 10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