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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试行)
  • 日期:2017年03月15日 00:00
  • 编辑: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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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促进我院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学术研究,推进品牌专业建设,经学院研究,凡本科生参与发表了学术论文后其指导教师可申请相关奖励。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发表了学术论文的本科生的指导教师。

二、奖励及标准

1. 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的,按照“影响因子*5000元”进行奖励(并列第一作者奖励减半);

2. 本科生以第作者发表SCI论文的,按照“影响因子*1000元”进行奖励;

3. 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本校认定的为准),按照“影响因子*800元”进行奖励。

三、奖励办法

对于发表了学术论文的本科生指导教师,可在论文发表的6个月内申请相应的奖励。本办法仅奖励发表于2017年1月1日之后的学术论文。

四、其他

本办法所列内容由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负责解释。即日起开始实施。

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