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表彰2016年度学院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推动学院和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南京农业大学2016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精神,院团委决定在2017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 “五四红旗团支部”、“十杰百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四类奖项。
二、名额分配
1. “五四红旗团支部”5个,“优秀共青团干部”27名(其中本科生22名,研究生5名),“优秀共青团员”52名(其中本科生34名,研究生18名)。
2.“十杰百优”全校评选10名杰出青年学生、百名优秀青年学生(学院推荐3名)。
三、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经常性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优先考虑。
2.“十杰百优”评选标准:
(1)十大杰出青年学生
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堪为南农学生典范的校园杰出青年学生。
(2)百名优秀青年学生
凡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以下某一或某几方面表现优秀者均可申报参评:
自立自强类:勇于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困境、挫折,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用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的精神在逆境中取得突出成绩。
道德模范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校园正能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引领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勤学先锋类: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一年级除外)名列班级前三名或单科成绩特别突出;在专业学习中有较好的先锋示范作用,在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方面有显著表现。
创新创意类:积极参加专业学习和课外科技活动,在学术研究、科技发明、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其他科技赛事等方面成绩突出。
创业实践类:热衷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具有创业热情,积极参加创业实践,取得一定成效;在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其他形式的创业类赛事中成绩突出。
志愿公益类: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组织或参加爱心公益、支农支教、环保宣传、义务讲解、困难帮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
文化体育类:在组织和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文体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青年领袖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组织或学生团队中的杰出带头人。在思辨类、读书交流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能引领学生思想潮流,或能善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的网络红人、学生意见领袖。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公认;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带领团组织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二、三年级每班推荐符合条件团干部2人,校级院级各1人,团委学生会推荐4人,校级院级各2人。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同学,诚实正派,群众公认;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一至三年级每班推荐2人,校级院级各1人,团委学生会推荐12人,校级院级各6人。
四、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月11日前,对各申报的团支部和团员进行评选,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2.“十杰百优”评选程序:
(1)百名优秀青年学生
①个人申报:4月5日至10日,所有申报参评“百优”的同学需登录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以下简称PU),实名在“十杰百优”活动中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故事(不少于400字),并获得10条我校师生实名推荐的有效评论,每条不少于20字,具有评价性质。
②学院推荐:4月5日至10日,学院团委根据在“十杰百优”活动中的报名情况,并广泛征求院内师生意见,推荐3名同学作为“十杰百优”学院推荐人选,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③网络投票:4月13日至16日,本校师生登录PU,可对参评候选人进行实名投票,每人共8票,不可重复投票给同一候选人,选票必须投完。
④结果确认:“百优”最终人选三分之一名额由学院推荐产生,三分之二名额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确定。
(2)十大杰出青年学生
凡申报参评“十杰”的学生必须申报参评“百优”,在“百优”评选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经过初评、考察等环节,初步筛选20名“十杰”候选人进行全校公开答辩,并由大众评审投票确定最终当选者。大众评审包括学校职能部门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 各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允许装帧、包装,不得增加宣传画册、图片等其他材料。
3. 请于4月11日下午5:00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纸质版)交至园艺学院学生办(生科楼B401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夏丽
联系电话:025-84395075
办公地址:生科楼B4010
附件:
1. 2016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 2016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6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2016年度园艺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2016年度园艺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