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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最佳党日活动立项的通知
  • 日期:2016年11月10日 00:00
  • 编辑: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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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质量,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提升学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充分运用主题党日活动这一有效形式,以立项形式开展2016-2017学年“最佳党日”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党日立项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以不断促进基层党支部活动创新为目标,以丰富活动载体为手段,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本年度最佳党日活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题。活动的实施主体为基层党支部,“最佳党日”活动立项可以由一个党支部独立申报,也可以两个及以上党支部联合申报,活动方案可以安排一个活动日,也可以围绕一个主题开展系列活动。鼓励学生支部与教师支部、研究生与本科生支部联合申报,互补互促,共同提高。在活动设计和策划中要立足专业,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院党委对批准立项的活动给予经费支持。

二、活动立项的基本标准

1、活动主题突出,十八大时代感强。能够展现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争先创优、再立新功的精神风貌,使创新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

2、活动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教育意义或社会意义明显。活动方案要有实践性、实效性,使参加者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能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活动计划切实可行,目的明确,党员参与率高,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党员参与率在90%以上,并较好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4、活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所立项目不仅能代表基层支部经常性党日活动的水平,还能体现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

三、活动开展的时间

“最佳党日”活动期限从2016年11月开始至2017年4月结束。

四、立项办法和经费资助

由学院党委对各基层党组织申报的“最佳党日”活动方案按立项的四个基本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出7项目资助,资助金额1000元/项目。

五、项目申报

1、各支部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最佳党日”活动项目的申请书报院党委(本科生每支部必须上报一份活动申请书,其他党支部自愿申请)。

2、院党委组织评审后于2016年11月30日前公示资助项目。

六、结题和验收

1结题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活动总结、取得的成效、积累的影像资料等。

2、结题报告要求内容详实,图片资料齐全。

3、经费报销的票据要符合活动内容和财务审批要求。

4、对于验收不合格项目和项目未完成的支部,须说明原因。

七、几点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整合各种资源,调动所有党支部都积极参与,认真策划,要使大多数党支部和党员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并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2、各支部要积极创新,准确把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要求,精心设计内容,方案要形式新颖、针对性强、便于操作、富有实效。

3、要注重挖掘典型,创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品牌党日活动,以推进和激励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4、立项的方案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立项申报书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院党委,结题报告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院党委。

附件:《“最佳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书》

园艺学院党委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