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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园艺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金善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年10月17日 00:00
  • 编辑:窦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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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各研究生班级:

金善宝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农业科学家、教育家、南京农学院首任院长,在我校发展史上影响深远。为继承和发扬金善宝先生献身农业科研事业的崇高精神,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金善宝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金额

1. 奖励范围:二、三年级在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每个学院奖励一名研究生。

2. 奖励金额:2000/生。

二、申报条件

1.思想表现好: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献身祖国农业科研事业。

2. 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记录。

3.学术成果丰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4. 综合表现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宿舍卫生达标;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熟悉金善宝先生生平事迹,并提交一篇学习体会。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10月18日下午16时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金善宝”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附件1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稿交至生科楼B4012,电子稿发送至douliang@njau.edu.cn,逾期不候。

2.10月21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初评,并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wangmin@njau.edu.cn,联系电话:84395050。

3.10月26前,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获奖人。

4.11月30日前,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学金。

四、其他

1.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荣誉证书,追回所发奖金。

2.本奖学金不得与本年度内其他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兼得,已获得本年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同学不得申请。

附件:1.研究生“金善宝”申请表

2. 研究生“金善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