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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年05月18日 00:00
  • 编辑:窦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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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在全校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校研发[2015]395号)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园艺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参见《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附件1)。

三、名额分配

本次评审不设名额限制,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

四、评选流程

(1)学生个人申报。5月25日上午12点前,申报者将填写好的《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关学术成果一并打包,纸质材料整理交至生科楼B4012窦老师处,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douliang@njau.edu.cn;

(2)学院组织申报。5月31日前各学院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公开答辩。6月10日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参加公开答辩,校长奖学金评审专家组评审并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4)学校公开表彰。6月20日前正式发文表彰获奖研究生。

五、注意事项

1、校长奖学金是代表我校研究生奖励项目的最高荣誉,评审工作涉及到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和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各单位务必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校长奖学金的各项评审工作。

2、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应为在读研究生期间取得(其中硕士生校长奖学金申报者的学术成果须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申报者的学术成果须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取得)。凡以前已经在申请其他奖助项目时使用过的申报材料不可再重复使用。

3、所有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缴违法所得外,将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求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5、申报者须仔细阅读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并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2、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3、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