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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南京农业大学2015年度 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日期:2016年04月15日 00:00
  • 编辑:史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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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

为表彰2015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2016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等六类奖项。

二、 名额分配

1.“优秀团支部”6个,“优秀共青团干部”28(本科生22,研究生6)“优秀共青团员”55名(本科生37,研究生18)。

2.“优秀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10个,学院从“优秀团支部”申报名单中择优推荐1个进行申报。

3.“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全校评选20人(其中本科生10人,研究生10人),学院从“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名单中择优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各1人进行申报。

三、 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优先考虑。各支部志愿申报,学院组织评审。

2.“优秀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团支部各项工作严谨规范;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成效显著,工作有特色;团支部多次获院级以上奖励,无违规违纪事件;参评团支部须“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从优秀团支部中评选报送学校参评。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公认;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带领团组织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二、三年级每班推荐符合条件团干部2人,校级院级各1人,院团委推荐4人,校级院级各2人。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履行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同学,诚实正派,群众公认;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一至三年级每班推荐2人,校级院级各1人,团委推荐12人,校级院级各6人。

6.“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关心共青团工作,积极参与共青团活动,在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待人真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则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班级前5名;过去一年中,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从“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中评选。

四、评选程序

1)校团委将在PU平台发起候选人网络投票活动,预选15个“优秀团支部标兵”和30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5名)参加现场评选。

2)现场评选(420日前)。校团委举办候选团支部现场评审会,组织大众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名单。

五、相关要求

1. 各支部根据名额数量,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人选;要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手段,形成正确导向,调动和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允许装帧、包装,不得增加宣传画册、图片等其他材料。

3.请于417日上午前将本班材料史文韬老师信箱。

联系电话:025-84395022

电子邮箱:shiwentao@njau.edu.cn

办公地址:生科楼B4012

附件:

2. 2015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 2015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4. 2015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5. 2015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 2015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7. 2015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20164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