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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 日期:2016年04月29日 00:00
  • 编辑:窦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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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2016届研究生即将毕业,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勤勉进取,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促进研究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积极工作,决定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园艺学院所有2016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可参评:主要包含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硕连读研究生、以及2011级直博生。

二、评选时间

2016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术型研究生攻读研究生期间有论文发表,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4、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5、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曾获得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团干(团员)等荣誉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及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7、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评选步骤

1、有意向申请研究生本人查看《园艺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版)》(附件3),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在5月3日前将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须汇总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生科楼B4012),学院将根据加分细则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加分成绩测算并排名,确定初审通过学生汇总名单(学术型与专业型分开);根据初评综合加分细则,按照各班级给定名额的120%,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候选人最少须差额1名;

2、各团支部根据候选人名单及其综合加分成绩,组织班级同学对申报同学进行班内民主评议,依据民主评议班级得票高低选举产生本班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由班长在5月5日前填写《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附件2);

3、5月8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院级民主评议会,根据初审通过学生汇总名单及其综合加分成绩,可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差额1名的候选人,评选过程须广泛征求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学术委员会、研究生导师意见,学院民主评议会票选结果占最终结果比重50%。

4、学院将综合班级与学院民主评议票选结果进行加分计算,产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学院公示3天,再次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送公示通过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名单及相关附件材料。

5、5月20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完成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表彰。

五、名额分配

(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2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详见下表。

2016年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博士毕业生人数

优秀博士毕业生名额

硕士毕业生人数

优秀硕士毕业生名额

农学院

80

16

200

40

植保院

41

8

189

38

资环院

49

10

198

40

园艺院

36

7

219

44

动科院

28

6

107

21

经管院

28

6

183

37

动医院

31

6

159

32

食品院

34

7

126

25

公管院

27

5

160

32

人文院

8

2

29

6

理学院

1

0

32

6

工学院

15

3

90

18

渔业院

9

2

35

7

信息院

2

0

31

6

外语院

0

0

39

8

生科院

36

7

160

32

政治院

0

0

12

2

金融院

8

2

91

18

农发院

0

0

39

8

草业院

4

1

18

4

合计

437

88

2117

424

六、其他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评选工作,广泛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质量,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附件: 1. 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 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

3. 园艺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版)

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