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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17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日期:2018年04月08日 16:27
  • 编辑: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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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是校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团内最高荣誉。为表彰2017年度学院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院和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精神,院团委决定在2018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三类奖项。

二、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团支部”5个,“优秀共青团干部”27名(其中本科生22名,研究生5名),“优秀共青团员”55名(其中本科生36名,研究生19名)。

院级数量与校级数量相同。

三、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优先考虑。)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班级团干仅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一年以上,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公认;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带领团组织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二、三年级每班推荐符合条件团干部2人(校级、院级各1人);学生组织推荐8人(校级、院级各4人)。

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同学,诚实正派,群众公认;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一至三年级每班推荐2人,校级院级各1人;学生组织推荐12人,校级院级各6人。

四、评选程序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月10日前,对各申报的团支部和团员进行评选,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1. 各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允许装帧、包装,不得增加宣传画册、图片等其他材料。

3. 请于4月10日15:00前将“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纸质版交至园艺学院学生办(生科楼B4010),电子版交至园艺学院学生办邮箱yyxyxsb@nja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鲁月

联系电话:025-84395075

办公地址:生科楼B4010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附件:

1.2017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2.2017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7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2017年度园艺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2017年度园艺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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