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为配合江苏省委省政府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的需求,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的具体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做好江苏省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19年大学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0名。注重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紧缺专业人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通知发布之日)。
3.应届大学本科生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大学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需要提供成绩排名证明,院盖章),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
应届研究生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学业优良,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学生工作处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3.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9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报名,江苏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
4.参加笔试。2019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 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某设区市类别I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该市类别II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5.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6.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7.人选公示。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调志向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9.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 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3.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4.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有关高校党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2019年1月22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园艺学院学生办,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研究生:窦靓老师处,生科楼B4012,邮箱:douliang@njau.edu.cn,电话:025-84395022;
本科生:夏丽老师处,生科楼B4010,邮箱:xiali@njau.edu.cn,电话:025-84395075。
园艺学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