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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日期:2024年03月30日 15:27
  • 编辑: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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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青年团员:

为表彰2023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在2024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园艺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名额分配

1.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全校竞争),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5个。本科生“优秀共青团干部”19名,“优秀共青团员”29名(另,学院因工作优异获1个优秀团干奖励名额,后续将根据本研报名人员优异情况进行分配)。院级团员、团干名额若干。

2.本科生各支部应按照推荐顺序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优秀共青团员”,各类别申报人数均不超过2人(大一班级仅可申请院级奖项),各班需汇总报名情况,并填写附件6:2023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3.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书记原则上自动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支委内可进行调剂),不占学院名额指标。

4.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班级申报,学院推荐,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5.“青年五四奖章”学院评选不超过2人(包含教职工与学生),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若学生申报该项,需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中任意一项。

四、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标准:

学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学习成绩良好,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并表现突出;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

4.“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4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5.“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4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五、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青年五四奖章”“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月3日17:00前,本科生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班级申请材料纸质版至生科楼四楼崔洋老师信箱,个人材料不予受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725854643@qq.com。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针对各支部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六、相关要求

1.各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6),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2. 请在规定时间内(4月3日17:00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青年五四奖章”“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等所有附件以压缩包形式(以“xx团支部2023年度五四表彰材料汇总”命名),其余材料以指定命名形式(附件1命名:“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XX团支部;附件2命名:“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XX团支部;附件3命名:“青年五四奖章” 申报表--姓名--学号;附件4命名:“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姓名--学号;附件5命名:“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姓名--学号;附件6命名:2023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XX团支部)发送至邮箱2725854643@qq.com。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