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66号)文件精神,现在我院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 申报对象及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
二、 名额分配
大二及以上年级,奖学金名额已分发至各班级
三、 时间安排
1.10月7日前,班级在班主任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并推荐候选人名单,候选人请按时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于10.8日12:00前,以【国奖/国励+班级+姓名+学号】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y@njau.edu.cn,同时准备好2000字个人事迹小结;
2.10月8日前,班级在班主任的组织下,拟推荐获奖同学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助学金”申请相应奖项,并将班主任签字后的名单报送至园艺楼206崔老师处;
3.10月8起,学院将对各项获奖名单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各班应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奖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若出现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反映电话:025-84395075 崔老师
园艺学院学生办
2024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