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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校先进班集体、校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宿舍、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 日期:2018年10月19日 14:38
  • 编辑:褚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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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及各类奖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现我院开展2018年校先进班集体、校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宿舍、单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班级、各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3.全班同学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关心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对任何公开或隐蔽地煽动和组织闹事、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班级学风严谨,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经常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和学习心得座谈会,全学年70%以上同学平均成绩在80分(见综测学习成绩平均分)以上,能积极地开展和参加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体育达标率95%以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自觉遵守《大学生文明公约》;综合测评无 C等同学。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为院内聘用的学生助理、班委、团支委成员、学生会成员、团委成员及各社团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

2.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测评为A等。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推荐。

(三)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本学年综合测评在B等以上(含B等),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申报评选相应的单项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创新奖

①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中以第一作者发表质量较高论文者;

②有重大科研发明者(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

省市科技竞赛奖获得者;

校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得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奖

①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个人者,以校团委提供名单为准;

②为学校的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③担任学生干部、成绩突出者(按照学院二、三、四年级学生数1%的比例申报);

④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文化艺术奖

①在省、市级以上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②在校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

③以第一作者在校外报刊发表文学和艺术作品者(不含新闻报道);

④以第一作者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及以上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体育竞技奖

①在国家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8名或三等奖以上者;

②在省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者;

③在市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④在校田径运动会中获第一名者。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单科优秀奖

①全国大学外语考试中外语四级考试达604分或六级达533分者(非外语类专业);

②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单科知识竞赛,并获较好名次者(国家前8名或三等奖,省级前5名或二等奖,市级前3名或一等奖)。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进步奖

①本学年综合测评较上一年提高 10名以上者(含10名);

②本学年文化课成绩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含10名)。

以上奖项获奖时间均在2017.9-2018.8.31期间内,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先进宿舍评选条件

1.全舍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平时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全舍同学团结友爱,互助互学,诚实礼让,尊敬师长,言论健康,举止文明,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3.全舍同学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级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处分;模范遵守《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被评为“文明宿舍”。

三、注意事项

1.评审办法为: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2.除一等、二等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外,其他各类奖学金可以兼得。

3.凡受到校纪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本学期获各类处分及通报3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4.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进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申请日期截止至2018102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单项奖学金申请者请务必上传附件作为支撑材料,证明材料交至生科楼b4010,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5.校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申请表提交纸质表(见附件)于1022日中午12:00前交至生科楼b4010,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电子表(见附件)发送至褚老师QQ邮箱:2227542700@qq.com,附件中汇总表如有涉及奖项请一并发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园艺学院学生办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