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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及园艺学院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个人的通知
  • 日期:2020年04月18日 08:17
  • 编辑:园艺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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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青年团员: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是校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团内最高荣誉。为表彰2019年度学院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院和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精神,院团委决定在2020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战‘疫’先锋”四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园艺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团员。

三、 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8名,“优秀共青团员”23名。

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战‘疫’先锋”若干。

各支部在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时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2人。

四、   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4. “青年战‘疫’先锋”评选标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积极投身阻击疫情重大政治任务的学生。

五、评选程序

1.学生“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战‘疫’先锋”评选程序:4月18日17: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班级申请材料,个人材料不予受理,学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针对各支部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六、相关要求

1.各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2.请在规定时间内(4月18日17:00前)将“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战‘疫’先锋”申报表等所有附件以压缩包形式以“xx团支部2019年度五四表彰材料汇总”命名,其余材料以指定命名形式(附件1命名:“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XX团支部;附件2命名:“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姓名--学号;附件3命名:“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姓名--学号;附件4命名:“青年战‘疫’先锋”申报表--姓名--学号)发送至园艺学院学生办邮箱ruiweikang@njau.edu.cn。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2020年 4 月17日

 

附件:

1.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 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青年战‘疫’先锋”申报表

5.xx支部2019年度五四表彰申报汇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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