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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1年10月12日 16:45
  • 编辑:芮伟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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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举止文明;

3、遵守《研究生会章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文体、学术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能积极协助学院开展研究生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项比赛中因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4、学习态度端正,无必修课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求知欲强,知识面广,并表现出较高的科研水平;

5、担任主要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在研究生中有较高影响力;

6、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评选比例

南京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总人数的1.5%。上一学年获评“优秀研分会”的学院增加1个名额。

园艺学院2021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为15人,其中学院研究生分会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7人,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8人。

已入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单的校研会成员不得再向所在学院提交评选申请。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初评(10月12日至20日)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申请表》(附件1),认真填写附件2中相关链接。10月19日前提交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3、初评公示。学院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确认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二)学校评审(11月1日至15日)

1.初步审核。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各学院拟获奖名单进行审核。

2.学校审定。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审核的人员进行审定。

3.学校公示。学校将审定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工作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研究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2.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优条件、标准,推荐人选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申请表

2、报名链接和二维码

 

园艺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