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化校地协同育人机制,激励我校研究生聚焦江苏农垦发展需求开展实践研究,激发科研创新热情,提升实践应用能力,根据学校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协议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江苏农垦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参评学年内,硕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博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
(三)有志于从事江苏农垦相关课题领域研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四)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考虑。
1.已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研报告、技术推广成果、创业计划书等)。
2.已提出针对江苏农垦实际需求的创新性研究项目方案,且具备可行性和应用前景。
3.已有江苏农垦实习实训经历。
4.已实际参与江苏农垦相关课题研究和实践,含校企合作课题、横向科研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上述优先条件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学院推荐名额
1.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报名条件进行个人自荐报名。
(二)获奖名额及奖励金额
1.博士研究生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
2.硕士研究生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20人,每人奖励8000元。
(三)评选原则
江苏农垦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奖励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19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农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所有材料须于2026年10月19日17:00前提交至园艺楼206办公室。
(二)学院推荐。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3日,学院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送相关材料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注意事项
按照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规定,江苏农垦奖学金与其他名人企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如选择申请江苏农垦奖学金,请申请人及时联系骆老师,就放弃申报其他名人企业奖学金事宜作出说明
联 系 人:骆老师
联系方式:025-84395022
园艺学院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