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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年09月30日 00:00
  • 编辑:窦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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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激励优秀、鼓励更多研究生投身科研创新活动,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发[2014] 234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园艺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各奖项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园艺学院成立2016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各项奖学金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宣传动员、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公开答辩、确定拟推荐人选等工作。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2。

二、各奖项申报说明

园艺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对象、奖励金额及奖励人数见下表:

序号

奖项名称

奖励对象

奖励金额

推荐人数(学院)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制内表现优异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博士生30000元、硕士生20000元

学院共推荐博士5名,硕士16名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14级、2015级、2016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符合学院博士与硕士学生人数的30%、40%、30%(学科点评定后上报学院评审,各学科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3)

3

先正达奖学金

二、三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型研究生

5000元/人

1名

4

江苏山水

集团奖学金

表现优异的在籍风景园林专业硕士、风景园林学硕士研究生

风景园林学硕士5000元/人、风景园林专业硕士5000元/人

4名(风景园林学硕士2名、风景园林专业硕士2名)

5

仁孝京博

奖孝金

二、三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博士生10000/人、

硕士生8000/人

4名(博士生1名、硕士生3名)

6

沃野

企业奖学金

重点奖励蔬菜学科设施园艺学科二、三年级研究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

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学科点自评)

7

益友园林企业奖学金

在籍的园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仅限专业硕士)

企业资助其在校期间学费至学业结束

2名(需毕业后与公司签订3年就业合同)(个人先行申报,企业遴选)

8

“章镇”

奖学金

园艺学院表现优异的在读研究生

博士生4000元/人、硕士生3000元/人

6名(博士生2名,硕士生4名)

9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研分会优秀研究生干部、班级负责人

1000元/人

10名(研分会6名,班级负责人4名)

三、各类奖项参评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1/2。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2016年园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2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6人(2万元/人)。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结合学院和学科实际,进行院内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4)。

4、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写好《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4),并参加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2014级、2015级、2016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休学的除外)。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道德品质优良;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努力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各项科研任务,学风严谨、学术规范;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需说明的是,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园艺学院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共计13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3人(一等奖10人,1.8万元/人;二等奖13人,1.5万元/人;三等奖10人,1.2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4人(一等奖31人,1.2万元/人;二等奖42人,8000元/人;三等奖31人,6000元/人);

2)园艺学院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共计26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一等奖11人,1.8万元/人;二等奖14人,1.5万元/人;三等奖11人,1.2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27人(一等奖68人,1.2万元/人;二等奖91人,8000元/人;三等奖68人,6000元/人);

3)园艺学院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共计26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9人(一等奖12人,1.8万元/人;二等奖15人,1.5万元/人;三等奖12人,1.2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30人(一等奖69人,1.2万元/人;二等奖92人,8000元/人;三等奖69人,6000元/人);

4)学院结合学科实际进行名额分配,学科点评定后上报学院评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3。

4、评定办法:

各学科奖项类别及名额根据2014、2015级、2016级学生人数和相应比例确定,具体由学科点根据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3)进行评定。

1)一年级奖学金评审以吸引优秀生源为导向,在录取时确定。硕士生无论是免试推荐或是统考生,均以入学前的背景与入学成绩为基准;博士生以入学前的科技成就(结合学院加分细则确定加权成绩)与入学成绩为基准,实行“申请审核制”的一年级博士生,以入学前的科技成就(结合学院加分细则确定加权成绩)为基准。其中,全日制非定向推免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在评定时须给予一等(覆盖面60%以上或二等学业奖学金。具体初评加分细则详见附件2。

2)二、三年级奖学金评审以学业为导向,分别于一年级结束和二年级结束时评审。具体而言,硕士生以学业成绩为参评基准,直博生、转博生以本学年加权成绩与学业成绩作为参评基准。具体初评加分细则详见附件2。

5、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写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5),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至学科点,由学科点自评,最终报送学生等级和名单。

(三)先正达奖学金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二、三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型研究生。

2、基本条件:

1)思想表现好: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为农业科技工作服务;

2)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硕士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博士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英语通过六级或课程英语成绩在75分以上,口语及书面表达流利;

3)科研能力强: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4)积极参与各项集体、公益活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2016年园艺学院先正达奖学金名额1人(5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4

4、申请先正达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写好《先正达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6),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纸质稿须双面打印)

(四)江苏山水集团奖学金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表现优异的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专业硕士研究生。

2、基本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踏实;

2)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硕士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博士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英语提前通过六级或课程英语成绩在75分以上,口语及书面表达流利;

3)认同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2016年园艺学院江苏山水集团奖学金名额共计4人,其中风景园林专业硕士2人5000元/人),风景园林学(含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2人5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4

4、申请江苏山水集团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写好《江苏山水集团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7),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纸质稿须双面打印)

(五)仁孝京博奖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二、三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基本条件:

1)思想表现好: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硕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博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英语通过六级或课程英语成绩在75分以上,口语及书面表达流利;

3)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SCI期刊或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5)日常行为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2016年仁孝京博奖孝金名额共计4人,其中硕士生3人(8000元/人),博士生1人(10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4

4、申请仁孝京博奖孝金的研究生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写好《仁孝京博奖孝金申请表》(详见附件8),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包括:个人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专用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六)“沃野”企业奖学金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在籍学习成绩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贫困生,重点奖励设施园艺学科二、三年级研究生(直博、硕博连读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2、基本条件:

1)在籍的园艺学院优秀贫困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

3)牢固掌握理论知识,有优良学风,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并取得优秀成绩或研究成果。研究生重点奖励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的硕士、博士。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2016年园艺学院“沃野”企业奖学金名额共计6人,其中一等奖2人3000元/人),二等奖4人1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4

4、申请“沃野”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写好《沃野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9),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和纸质版,由学科点评选。

(七)益友园林企业奖学金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表现优异的园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仅限专业硕士)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没有纪律处分;

3)重点奖励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参与重点课题项目的硕士;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踏实;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获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7)认同苏州益友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文化,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

8)受助学生在毕业后须与公司签订3年就业合同,如不能履行,学生需偿还甲方提供的所有资助。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2016年园艺学院益友园林奖学金名额共计2人,企业将资助2名研究生在校期间学费至学业结束。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4

4、申请益友园林企业奖学金研究生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好《益友园林企业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0),上交证明材料电子和纸质版,由企业遴选。

(八)“章镇”奖学金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在读研究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没有纪律处分;

3)学业成绩优秀,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20%之内;

4)有学术论文发表的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果树生物技术实验室研究生优先考虑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2016年“章镇”奖学金名额共计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4000元/人),硕士研究生4人(3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4

4、申请“章镇”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写好《南京农业大学“章镇”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1),上交相关论文材料电子和纸质版。

(九)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申报对象:园艺学院研究生分会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班级负责人。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举止文明;

3)遵守《研究生干部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文体、学术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能积极协助学院研究生开展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项比赛中成绩突出而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4)学习态度端正。第一学年各科学习成绩全部及格,并达到优良。求知欲强,知识面广,并表现出较高的科研水平;

5)担任主要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在研究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6)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

3、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2016年园艺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为10人,其中学院研究生分会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6人,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4人,奖励金额均为1000元/人。

4、获评校研会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本院研究生不参评。

5、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10月11日前如实填写好《南京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2)。

三、日程安排

1、2016年9月30日—10月11日,个人申报阶段。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各类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12),提供论文(论文第一页或接收函)及各类获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必须在10月9日前填写并提交《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提供论文(论文第一页或接收函)及各类获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申请企业名人奖学金学生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学院完成材料审查、名单汇总等初评工作;

2、2016年10月10日-10月18日,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工作(详细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公示5天;

3、2016年10月15日-10月18日,学院等额确定所有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公示;

4、2016年10月20日,学院审核并将通过公示的推荐名单汇总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四、注意事项

1、校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同年不可兼得企业名人奖学金(包括先正达奖学金、江苏山水集团奖学金、仁孝京博奖孝金“沃野”奖学金益友园林企业奖学金“章镇”奖学金等)之间不可兼得,且每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请一项企业名人奖学金

2、拟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申请其他奖项只需填写相关申请表(附件5-12),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

3、所有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请准备好3分钟PPT答辩(答辩内容:个人基本情况、成绩、学术成绩、获奖、参加活动),上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再次申报,上一学年的参评材料取消加分(若参评材料重复使用,一经发现,本人将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一栏须认真填写,不少于600字;“推荐意见”一栏由导师填写,不少于40字。

5、所有上一年度奖学金参评材料绝不可重复使用,一经发现,本人将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导师也将负连带责任。

6、请所有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发送至研究生辅导员窦靓老师邮箱douliang@njau.edu.cn(邮件命名为统一格式:“专业+姓名+‘xx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窦靓老师处(生科楼B4012),逾期不予推荐。

7、联系人:窦靓 联系电话:025-84395022。

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