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暑期学生管理工作,留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校条件
暑假是宿舍维修和设备维护的重要时期,除参加社会实践(须提供团队带队老师签字证明材料)、教学实习(须提供教师证明材料)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本科学生暑期不予留校。校申请者请须持社会实践、教学实习指导教师证明信及《园艺学院2016年暑假留校申请书》(附件一)假期学生住宿安全承诺书(附件二)于6月28日—7月1日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生科楼B4012)申请登记。经过学校审核通过后,公布可留校同学名单。
二、住宿时间
7月9日17:00起将对全部宿舍断电,申请留校学生至值班室申请供电。8月22日8:00起学生宿舍正式开放。
园艺学院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