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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 日期:2014年10月16日 00:00
  • 编辑: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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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一、加分细则

类型

项目

加分方式

备注

类别

获奖等级

竞赛

科技类(含团体)

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0.60.50.4

科技比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大学生电脑网络大赛等相关项目。集体项目按人数折算计分,最低加分0.1。特等奖与一等奖同样加分。

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0.50.40.3

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0.30.20.1

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0.30.20.1

院级比赛(一等奖)

0.1

文化类(含团体)

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0.60.50.4

文体比赛包括文化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比赛(如: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专项比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运动会等)。集体项目按人数折算计分,最低加分0.1

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0.50.40.3

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0.30.20.1

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0.30.20.1

院级比赛(一等奖)

0.1

论文发表

SCI收录

影响因子≥3(第123作者)

0.60.50.4

1、所发表论文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其他内容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2、独立作者得分等同于第1作者,SCI论文加分只认可前三作者;

3核心期刊的认定范围及类别依据《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目录》。

影响因子2-3(第123作者)

0.50.40.3

影响因子1-2(第123作者)

0.40.30.2

影响因子≤1(第123作者)

0.30.20.1

核心期刊

一类核心(第12作者)

0.40.3

二类核心(第12作者)

0.30.2

三类核心(第12作者)

0.20.1

在刊物上发表文章、诗歌、散文、简讯等艺术作品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

0.3

扬子晚报、金陵晚报、现代快报等南京地区同类报纸

0.2

专利

发明

授权(发明人排名1/2/3

0.40.30.2

资格与等级

国家(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级优秀或三级合格/三级优秀)

0.10.2

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

(四级分数≥533、六级通过/

四级≥604、六级分数≥533

0.10.2

普通话测试(在本校测试)成绩92/94

0.10.2

雅思≥6/托福≥90

0.2

通过中国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律师、会计等资格考试

0.2

评奖评优

参加社会实践被表彰的先进团队负责人、先进个人、优秀报告(论文)的第一作者

(省级/校级)

0.30.2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团员

(省级/校级/院级)

0.30.20.1

校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加分

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运动员、

(校级/院级)

0.30.1

优秀志愿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0.40.30.20.1

志愿者大队成员服务满两年者均可获评院级优秀志愿者

十佳宿舍/先进宿舍(校级)

0.20.1

所在宿舍成员均可加分

其他

担任学院主要学生干部(部长及以上、社团主要负责人)工作一年(含)以上

0.2

任职满一年的班长、团支书

0.1

二、减分细则

项目

减分方式

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七次及七次以上

0.6

学院通报批评六次

0.5

严重警告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五次

0.4

警告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四次

0.3

学院通报批评三次

0.2

学院通报批评二次

0.1

三、说明

1、以上所有加、减分条件均须在综合测评所在学年内产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以证书或组织机构发文日期为准。

2、同一团队(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加分不兼得,取最高加分计算。

3、不同项目加、减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0.6分。

4、学年内获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加分资格;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加减分可抵消。

5、个人:每学期累计三次各项通报即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入党资格。

班级:班级各项检查普遍问题严重的将在通报上进行班级批评,累计两次班级批评将取消该班级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6、本办法仅限于学校现行综合测评体系施行,如学校综合测评体系进行调整,学院将对本办法进行修正。

7、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