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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园艺学院精品创业项目培育的通知
  • 日期:2017年11月20日 19:57
  • 编辑: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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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了加快实现科研反哺教学的进程,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创业精神、创业意识,提升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展示学院卓越园艺人才培养成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专业综合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园艺品牌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经研究,园艺学院决定开展创业培育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以创业团队形式组队申报培育项目,团队负责人原则上要求为园艺专业本科生,鼓励多专业与多学科、本科生与研究生相结合组队申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经费支持

    本次培育项目由江苏省品牌专业(园艺专业)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1、培育项目设计实施要求。

申报创业计划培育的项目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园艺专业科研成果、园艺专业相关材料,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创业模拟实践运行,并且鼓励项目的市场化运作。要综合考虑产品/服务、市场、竞争、营销、财务和风险等方面的要素,最终撰写完成创业(商业)计划书,并以此作为结项验收材料。

申报创业计划培育项目的团队要充分利用11月课余时间,在深入分析产品/服务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的创业项目市场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的前期阶段性评审材料。

2培育项目需要提交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

培育项目计划书的标题统一为“´´´´(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项目计划书格式要求:章节明确,段落清晰,层次分明。章节大标题用小二黑体,章节内大标题用小三宋体加粗,小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四、项目考核和支持方式

1、提交创业计划培育项目的团队在学院相关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开展申报工作,学院将于11月30日前后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优秀项目给予资助,并分别于2018年5月和11月进行中期考察和结项验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培育项目采用累进支持的方式。重点项目基础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基础资助经费2万元,遴选通过的项目拨付40%经费的项目启动经费,中期考核合格的拨付后续30%经费,结项验收合格的拨付最终的30%经费。对于培训项目下能够成立创业实践公司的团队,学院可根据进展和公司发展运营情况获追加经费支持。

五、其他要求

1、培育项目需要充分挖掘学院的专业特色,充分利用学院专业老师的科研成果,展示学院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

2、各团队于11月26日前提交培育项目申报表电子稿,纸质稿报送园艺学院学生办。

 

联 系 人:陈 新,夏 丽,唐 铖

联系电话:025-84395075

办公地址:生科楼B4010

电子邮箱:1543902405@qq.com

 

                             园艺学院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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